一彈指有二十瞬間,一瞬有二十念。
一念含九十刹那,一刹那就是生滅。
一彈指間又何止灰飛煙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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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跟我回北京吧。」
六年前,你遞給我一張單程機票,
我拒絕了,以為當時是我倆的句點。
「我結婚了,部族婚姻,沒效力的,你跟我吧!」
後來我們相遇,你對我解釋游牧民族的傳統與法制,
說你想帶我去草原,去看成吉思汗的江山。
「來北京吧。」
每一通電話,總是爭吵著結束,
我不可能離開台灣的,你說你不懂,說我自私。
「見面吧!」
你出國巡演,總在我家過境,喝了一杯又一杯烈酒,
你說厭極了北漂生活,說你老了,筋骨硬了,跳不動了。
你說你想回故鄉。
「我們的青春,就這樣耗盡了。」
一年又一年,無止盡的折磨彼此,
該是結束的時候了,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的眼淚。
後悔了嗎?其實不至於,
我想我只是低估了分手的後座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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